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进取,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,自2006年起,国家设立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。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[2023]4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我校2023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
1、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2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
4、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在读港澳台侨本科生、研究生(2023级新生及延长学习年限者除外)。
二、所需申请材料及申请时间
1、本科生请提供
(1)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,台湾学生填写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(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);
(2)学习成绩单(本科生可信电子成绩单系统申请中文成绩单或学院 出具的成绩单,成绩单均需加盖学院章);
(3)手工核算GPA表格(附件3 请按照附件4要求填写)。
2、研究生请提供
(1)港澳及华侨学生填写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1)、台湾学生填写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件2)(请按照填表说明填写);
(2)经过学院审核盖章的研究生期间成绩单;
(3)科研成果证明(请按照附件5要求提交)。
3、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2023年11月27日12:00前按以上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境外学生事务中心21号楼C103室。个人申请信息扫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。
咨询电话:65783578 (张蕾老师)
特此通知!
境外学生事务中心
2023年11月21日